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10 17:3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街道:

按照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文广旅公共〔2024〕24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文广旅系统“三支队伍”建设工作,决定开展2024年度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突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挖掘、培育一批基层文化建设中的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持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助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建设。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文化先进户:面向全区有文化特色的家庭户进行推荐认定。

2.乡村文化能人:面向全区社区文艺社团带头人进行推荐认定。

3.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面向全区街道群众业余文艺团队进行推荐认定。

(二)认定条件

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带动作用明显,在引领当地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基层文化活动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当地社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群众认可度高;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等。

除此之外,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文化先进户

(1)家庭关系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重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的提升;

(2)家风家教优。家庭成员在思想品德、子女教育以及个人发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文化氛围浓。家庭成员具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藏书阅读等方面特长,并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

(4)参与公益多。积极参与当地举办的“文艺赋美”等各类文化活动,有能力与所在“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及圈内设施结对共建,定期开展文化活动。

2.社区文化能人

(1)生活在社区,热心于社区文化建设或文化活动;

(2)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专长,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乡村网红、综合(策划)等;

(3)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号召力,是本村文化活动的主力军,积极组织开展面向“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群众的“文艺赋美”等各类文化活动;

(4)带领一支及以上社区文艺团队(10人以上),每周定期开展活动;

(5)年龄在一般在65周岁以内。

3.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

(1)团队成立2年(含2年)以上,在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

(2)团队人员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少于10人;

(3)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管理科学、运行良好;

(4)团队活动每月不少于4次,并定期组织开展“文艺赋美”等面向所属“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的文化活动,服务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

(5)团队带头人具备一定文艺特长,并有较好协调管理能力。

二、阶段划分

9月6日---9月13日  街道推荐

9月14日---9月20日  开展区级评审推荐

9月20日---9月30日  开展市局评审推荐

9月30日上报省厅

三、认定数量

按照能评则评、应评则评的原则,各街道推荐省级文化示范户最多1个,省级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最多1个,市级文化先进户2-3个,市级社区文化能人3-4个,市级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1个。推荐材料于9月13日前报区文广旅体局,由区文广旅体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选推荐市局(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原则上从2021年评选出来的市级名单推荐为省级,从区级名单中推荐为市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强化责任意识,确实挖掘和培育一批有一技之长和社会影响力的基层文化带头人。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街道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把关,层层审核,把重点放在既有一技之长,又自愿为社区群众开展文化服务的热心人和团队上面。

(三)优化评价管理。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实行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报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经复核后调整名单。

本次认定工作期间,同时开展2021年度省、市级文化先进户(即2021年的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复核工作,请各街道结合实际,提出保留或取消的初步意见,于9月13日前将本地复核情况汇总后,报公共服务科 董小曼。

五、联系方式

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董小曼,电话:89505841。        

本通知有效期至9月30日。 

附件:1.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推荐表

2.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推荐表

3.浙江省(杭州市)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推荐表

4.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推荐信息汇总表

5.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推荐信息汇总表

6.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优秀业余团文艺队推荐信息汇总表

7.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复核表

8.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复核表  

9.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复核信息汇总表

10.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复核信息汇总表                   

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1: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推荐表.docx

附件2: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推荐表.docx

附件3:浙江省(杭州市)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推荐表.docx

附件4: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5: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6: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7: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复核表.docx

附件8: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复核表.docx

附件9: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复核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10: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复核信息汇总表.docx

公告公示
其他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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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

按照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文广旅公共〔2024〕24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文广旅系统“三支队伍”建设工作,决定开展2024年度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突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挖掘、培育一批基层文化建设中的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持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助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建设。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文化先进户:面向全区有文化特色的家庭户进行推荐认定。

2.乡村文化能人:面向全区社区文艺社团带头人进行推荐认定。

3.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面向全区街道群众业余文艺团队进行推荐认定。

(二)认定条件

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带动作用明显,在引领当地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基层文化活动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当地社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群众认可度高;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等。

除此之外,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文化先进户

(1)家庭关系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重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的提升;

(2)家风家教优。家庭成员在思想品德、子女教育以及个人发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文化氛围浓。家庭成员具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藏书阅读等方面特长,并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

(4)参与公益多。积极参与当地举办的“文艺赋美”等各类文化活动,有能力与所在“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及圈内设施结对共建,定期开展文化活动。

2.社区文化能人

(1)生活在社区,热心于社区文化建设或文化活动;

(2)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专长,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乡村网红、综合(策划)等;

(3)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号召力,是本村文化活动的主力军,积极组织开展面向“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群众的“文艺赋美”等各类文化活动;

(4)带领一支及以上社区文艺团队(10人以上),每周定期开展活动;

(5)年龄在一般在65周岁以内。

3.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

(1)团队成立2年(含2年)以上,在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

(2)团队人员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少于10人;

(3)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管理科学、运行良好;

(4)团队活动每月不少于4次,并定期组织开展“文艺赋美”等面向所属“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的文化活动,服务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

(5)团队带头人具备一定文艺特长,并有较好协调管理能力。

二、阶段划分

9月6日---9月13日  街道推荐

9月14日---9月20日  开展区级评审推荐

9月20日---9月30日  开展市局评审推荐

9月30日上报省厅

三、认定数量

按照能评则评、应评则评的原则,各街道推荐省级文化示范户最多1个,省级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最多1个,市级文化先进户2-3个,市级社区文化能人3-4个,市级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1个。推荐材料于9月13日前报区文广旅体局,由区文广旅体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选推荐市局(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原则上从2021年评选出来的市级名单推荐为省级,从区级名单中推荐为市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强化责任意识,确实挖掘和培育一批有一技之长和社会影响力的基层文化带头人。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街道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把关,层层审核,把重点放在既有一技之长,又自愿为社区群众开展文化服务的热心人和团队上面。

(三)优化评价管理。文化先进户、乡村文化能人和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实行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报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经复核后调整名单。

本次认定工作期间,同时开展2021年度省、市级文化先进户(即2021年的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复核工作,请各街道结合实际,提出保留或取消的初步意见,于9月13日前将本地复核情况汇总后,报公共服务科 董小曼。

五、联系方式

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董小曼,电话:89505841。        

本通知有效期至9月30日。 

附件:1.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推荐表

2.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推荐表

3.浙江省(杭州市)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推荐表

4.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推荐信息汇总表

5.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推荐信息汇总表

6.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优秀业余团文艺队推荐信息汇总表

7.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复核表

8.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复核表  

9.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复核信息汇总表

10.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复核信息汇总表                   

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1: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推荐表.docx

附件2: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推荐表.docx

附件3:浙江省(杭州市)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推荐表.docx

附件4: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5: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6:202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优秀基层业余文艺团队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7: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复核表.docx

附件8: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复核表.docx

附件9: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先进户复核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10:浙江省(杭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复核信息汇总表.docx